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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四川省委员会界别活动实施办法(川政协〔2015〕9号)
【http://www.life286.com】 【2016-05-18 16:44】 【来源: 57365线路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政协委员界别活动,体现界别特色,突出界别优势,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积极性,发挥界别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3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5〕19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界别联系制度

  (一)界别是开展界别活动的基本单位。人数较多的界别可分成若干界别小组组织活动。

  (二)专门委员会按照工作领域相近的原则分工联系相关界别,定期研究界别工作,协商提出界别活动计划,年底总结活动情况,通过专门委员会工作总结向主席会议报告。

  (三)主席会议成员通过分管专门委员会,指导专门委员会联系的界别开展活动,参加本人所在的界别活动。

  二、界别召集人产生及职责

  (一)界别活动实行召集人负责制。各界别根据委员数量设召集人1至3名,其中界别委员10人以下设召集人1名(宗教界除外),11至20人设召集人2名,21人以上设召集人3名,划分界别小组的界别设界别小组召集人。

  (二)界别召集人从该界别委员中产生,原则上由党派、团体和有关单位负责人担任。

  (三)界别召集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感,在本界别委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政协履职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有效组织和协调本界别委员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四)界别召集人负责本界别工作计划制定和活动组织实施,负责与本界别委员联系沟通,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负责审定以本界别名义提交的大会发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调研、视察报告。

  三、界别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界别学习。通过学习会、研讨会、情况通报会、印发资料等形式,组织界别委员积极学习政治理论、政协知识、法纪法规、科技前沿、界别领域专业知识等,帮助委员知情明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界别协商。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等形式灵活的界别协商活动,围绕国家重视、社会关注、界别委员关心的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协商,邀请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参加,推动党和政府科学决策。

  (三)界别调研和视察。围绕省政协年度工作重点,就全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与界别领域相关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本界别委员关注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提出真知灼见。

  (四)界别发言。鼓励委员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议政会、各类座谈会上,以界别名义进行大会发言,充分反映和表达界别群众意愿。

  (五)界别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界别群众,通过集体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及时反映界别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六)特色活动。发挥界别委员专业特长和优势,开展“三下乡”、送教送医、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扶贫帮困等有界别特色的社会活动。

  (七)民主监督。积极推荐本界别委员担任相关部门、行业的特邀监督员或参加相应的民主监督活动。

  (八)界别联谊。积极开展与界别有关的联谊活动,充分发挥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优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共谋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每个界别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体活动,可单独组织,也可几个界别联合组织。

  (二)不断丰富界别活动载体和形式,争取实现委员界别活动全覆盖。

  (三)界别活动要结合界别特点和优势,坚持“少而精、重实效”原则,精心选题、认真谋划,有序开展、突出特色。

  (四)探索不同层级政协界别联动。省政协委员界别活动可根据需要,邀请市(州)、县(市、区)同界别委员参加,集中不同层级政协委员对同一问题的意见建议,提升界别活动成效。

  五、服务保障

  (一)界别小组划分、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以及界别召集人名单,由办公厅协商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提交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

  (二)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为所联系的界别开展活动提供协调联络等服务保障,指定专人作为界别联络员,协助界别召集人工作;对界别活动进行登记,纳入委员履职“五个一”活动统计。

  (三)界别活动经费在省政协委员活动经费中列支,由负责联系该界别或界别小组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管理和使用。

编辑:张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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